在上一篇中,我們嘗試在作者的「偏見言論」與作品的「美學價值」之間劃清界線,守護了讀者愛上「哈姆雷特(或哈利波特)」的權利。我們主張不該以當代的道德傲慢去公審歷史的盲點。
這一次,創作者不再只是「說錯話」,而是「做錯事」。 他們利用那份由讀者與體制共同堆砌出來的崇拜、神格與名望,對真實的人造成了具體且無法挽回的權力掠奪。
當「大師」的名號成了犯罪的保護色,我們還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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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 加害者的保護色:神壇上的問責真空
在文學與藝術界,存在著一種特殊的權力結構。大師們往往被賦予了「先知」或「靈魂嚮導」的神聖地位,這種崇拜讓他們周遭形成了一種問責的真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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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爾.蓋曼 (Neil Gaiman)
他是當代奇幻文學最耀眼的造夢者,從《睡魔》的深邃哲思到《好預兆》、《美國眾神》的宏大敘事,還有無數人的童年噩夢《第十四道門》,他的作品早已成為影視改編的經典標竿。然而,這位筆下充滿「共感」與溫情的作家,近年卻深陷性侵指控,被控訴性侵女粉絲且施加暴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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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莉絲.門羅 (Alice Munro)
身為諾貝爾獎得主、當代短篇小說大師,她的文字以細膩溫柔著稱。然而,她的女兒在 2024 年揭露了殘酷的真相:門羅在得知繼父長期性侵女兒後,選擇了無視與包容。這位最懂女性困境的作家,在現實中卻成了最冷酷的共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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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諾.迪亞斯 (Junot Díaz) 、謝爾曼.亞歷克西 (Sherman Alexie)
兩位普立茲獎等級的大師,分別代表著少數族裔的文化英雄。然而,他們都曾被多名女作家指控,利用地位進行性騷擾與言語霸凌。
當「文化英雄」的光環變成捕獵的擋箭牌,這不只是私德問題,更是對整個文學環境的毒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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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 為什麼「取消」在這裡顯得如此正義且必要?
在上一篇我們討論過,面對「言論爭議」,我們應尊重歷史脈絡與讀者自主。但在面對「權力掠奪者」時,《大師失格》作者馬特斯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觀點:抵制,是為了撤銷他們的「捕獵特權」。
「削弱他們的職涯發展,是一種減弱他們社會權力的方式。
這不僅是傳達行為錯誤的訊息,更是為了避免相同行為再次發生。」
當名聲、金錢與社會地位成為創作者實施傷害的工具時,讀者的抵制行動便具備了「防患未然」的防禦功能。這不是為了抹殺藝術,而是為了撤銷加害者的護身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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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這類大師,我們最難堪的痛苦在於:作品依然是好的,但我們已無法在不看見血跡的情況下翻閱它。真正的成熟讀者,必須在廢墟中重新劃下那道界線:我們可以研究他們的技巧,但我們拒絕給予他們人格的豁免權。
承認大師是個混蛋,並對受害者的痛苦感同身受,這份「良知」比任何文學經典都更值得被守護。
書封來源:博客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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